吕亮功:“伪降解”扰乱市场,应加快推广全降解塑料
可降解材料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之一,是新材料重点发展领域,得益于我国环保和政策法规的支持,市场需求近几年迎来了高速发展。但仍存在可降解材料产业发展一哄而上现象,和造成产能过剩、资源浪费风险等问题。吕亮功建议,加强产业发展顶层设计,加大对发展可降解材料的支持力度。可降解材料尽管目前发展较快,但在产品种类、行业标准、应用规范、回收处理等方面还存在若干问题。可降解材料市场也存在鱼龙混杂的情况,比如一些掺杂淀粉的非可降解材料,或添加“光氧降解剂”的不完全降解材料冒充可降解材料,扰乱市场秩序。另外,社会对可降解材料全生命周期认知存在误区。大多数可降解材料需要在堆肥条件下经过一定时间才能实现完全生物降解,并非使用结束后就迅速自然降解。加强可降解材料产业顶层设计,从合成材料发展和应用的全场景考虑,在更高层面、更广范围设计和布局国家可降解材料产业发展;修订完善标准体系,规范市场行为。2、筹谋全产业链布局,统筹可降解材料和塑料循环的关系围绕生产、加工、使用、回收处理等环节统筹谋划全产业链布局,综合各方力量研究编制全国可降解发展规划和发展路径,形成可降解材料全生命周期的可持续发展。统筹可降解材料和塑料循环利用的关系,形成互为补充的合成材料可持续发展产业布局。同时,加强政策扶持力度,从财政、制度、税收等多方面持续加强可降解材料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稳定行业预期。
袁志敏:建议将“光氧降解”“啃塑剂”等列入淘汰产品目录
在连续多年对可降解塑料行业发展献言建策,提出相关建议后,今年袁志敏再次提出了建议。建议提到,应对生物全降解塑料及制品列入强制性认证,坚决防止“伪降解”的“可降解塑料”进入市场,规避其产生的微塑料等带来二次污染,从源头解决废杂塑料包装物的污染问题。“可降解≠全降解”,为从源头治理白色污染,推广的可降解塑料要注意避免“伪降解”塑料的鱼目混珠。因此对生物全降解塑料及制品列入强制性认证,坚决防止“伪降解”的“可降解塑料”进入市场,规避其产生的微塑料等带来二次污染,从源头解决废杂塑料包装物的污染问题。
鉴于生物全降解塑料的环境友好性及大幅降低不可降解塑料的环境治理成本,建议国家在财税政策上给予支持,例如: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给予生物全降解塑料及制品产品增值税70%以上的退返,以降低推广成本。
3、建议将“光氧降解”“啃塑剂”等列入淘汰产品目录对“光氧降解”,“啃塑剂”以及其他传统聚乙烯或聚丙烯添加剂降解等带有“降解”字样的具体一次性塑料制品,不论是否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对产品进行定义和界定,但事实上并不符合现有生物降解或其他已实际颁布具有降解规范制品产品,建议国家发改委将其列入淘汰产品目录,并明令禁止此类产品用于一次性塑料制品,避免不法商家扰乱市场。(来源:时代财经)
邵长金:利用国家专项资金将PBAT、PLA等列入核心攻关技术为完善相关政策支持措施,引导、推动可生物降解材料发展与应用,全国人大邵长金针对推动生物可降解材料发展和应用的提出做好顶层设计、支持技术攻关、打造应用示范以及加强宣传的建议。1、做好生物可降解材料发展顶层设计,支持生物可降解材料技术装备攻关生物可降解材料推广牵涉面广,首先要做好顶层设计,编制生物可降解材料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明确主要任务、设计发展路径,科学制定生物可降解材料替代比例目标和时间表,并分工落实到具体部门。建议出台政策给予生物可降解材料生产和应用企业税收、金融优惠政策支持。同时,设立国家专项资金,采用揭榜挂帅制,加快生物可降解材料技术装备攻关取得突破,降低成本,扩大应用。2、打造生物可降解材料应用示范,加强生物可降解材料宣传引导当前以PLA、PBAT、PBS、PHBV、PCL、PGA和莱赛尔纤维等为代表的生物可降解材料,可在微生物条件下完全降解,环境友好。大力发展生物可降解材料,对解决废弃塑料引起的白色污染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可加快壮大新产业、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可以率先在纺织化纤、日用包装材料、农用地膜、塑料袋等领域,大力推动生物降解材料规模化应用,形成应用示范,逐步扩大终端市场范围;同时推进相关标准制定、优化及执行,坚决抵制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生物降解树脂和制品的生产、销售和流通。
郑月明:降解塑料低端产能过剩,加强核心技术攻关是关键郑月明连续两年提出了关于推动可降解材料产业发展的建议,针对可降解产品结构不合理,一些关键核心技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高端产能不足,低端产能面临过剩的风险等问题。他认为还需要国家加强产业引导,完善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提出如下建议。从国家层面完善新能源材料产业的顶层设计和规划,加强相关体系、行业标准建设,加大相关政策的支持力度。设立国家专项天使投资基金,持续加大对关键材料技术在种子期、初创期的扶持力度;加大对新能源关键材料企业在金融、税收方面政策支持力度。2、发挥新材料平台型企业优势,开展平台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专业机构的作用,协调"政产学研金服用",建立良性的协作模式,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大力培育新能源材料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支持重点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应用为牵引,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围绕龙头企业打造新能源材料产业链和生态圈,增强集群综合竞争力。打破目前新能源材料性能评价的行业惯例,搭建标准化、国际化的第三方检测平台,提升性能评价的效率与可靠性。3、整合资源,重点在新材料“卡脖子”领域,进行投资和布局对新材料企业来说,在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消费升级、产业升级的大趋势下,谁掌握了关键核心技术,谁可以提供高质量供给,谁就能获得更长足的发展。所以建议整合资源,重点在新材料“卡脖子”领域特别是对新能源材料关键领域,进行投资和布局。加强新能源领域关键材料的基础研究。支持设立国家级新能源材料创新平台,重点关注关键材料技术研发,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加大科研院所、高校等在相关领域的前沿技术研发投入,加强核心技术专利布局;加强专业领域的创新型人才培养和人才梯队建设。
邵志清代表指出生物全降解塑料成为替代传统塑料的重要解决方案。但我国生物全降解塑料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国内外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限塑、禁塑立法和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核心技术专利方面发展滞后等,需要通过创新性政策和措施进一步促进生物全降解塑料行业的健康发展。1、统一的国内、国际行业标准,以应对“伪降解”产品问题市场上出现大量打着“生物降解”旗号的“伪降解”产品。这类“伪降解”塑料崩解后会形成大量的塑料碎片,带来的环境污染十分严重且难以治理。建议建立统一的国内、国际行业标准,以应对日趋严重的“伪降解”产品问题。2、建立有效的生物全降解塑料监管框架,防止限塑、禁塑令效果被削弱目前出台的限塑、禁塑令,多数是以意见或者通知的形式下达,法律强制力不强。我国在限塑、禁塑的立法及执法力度上需进一步加强,禁塑令有必要上升到国家立法层面。通过将相关政策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呈现,从而,各级市场主体可以更好参与塑料污染的全链条治理活动,实现中国绿色环境保护目标。在生产端,针对滥用生物全降解认证标识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开,并且建立统一的生物全降解塑料行业绿色环境评价体系。在消费端,一方面对于违规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的商场、超市及商品零售场所等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警诫、罚款等惩罚措施;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消费者对于塑料污染的意识,引导消费者使用生物全降解塑料制品。应加大对生物全降解塑料核心技术的研发、创新及专利的申请,积极发起或参加国际性组织,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
曹阿民:完善塑料污染治理法规,加快绿色低碳新材料替代应用随着我国可降解塑料产业初具规模,曹阿民在全国两会上提交的一份提案中建议,治理“白色污染”,应研究出台有效监管跨地区电商物流、快递网购和餐饮外卖等重点行业塑料白色污染的新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时积极推动我国绿色低碳新材料的替代应用,培育新型环保塑料包装产业。1、出台法律法规,加强对禁塑塑料制品监管、执法力度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连动省市地方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严格按照升级版限塑令的要求,加强对禁限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督和监管执法力度,研究出台有效监管跨地区电商物流、快递网购和餐饮外卖等重点行业塑料白色污染的新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公共文化宣传,引领绿色环保的消费新时尚。2、加强研究和产业推广力度,制定产业政策预防炒作、恶性竞争建议国家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国产低碳绿色包装新材料研究与产业推广的支持力度,运用相关国家技术标准监督规范替代新材料产品与生产企业,防止搞擦边球、鱼龙混杂,也要制定产业政策预防炒作升级版限塑令概念,低水平重复上马建设造成产能过剩、价格恶性竞争。建议国家相关部门根据生物降解、生物可堆肥处理的新型发泡塑料的研发与产业应用推广情况,依托全国相关行业专业技术委员的力量及时完善修订相关生物降解新发泡塑料作为一次性塑料餐具的应用禁限政策。
李景虹:给土壤用上安全的“外衣”
“在传统地膜覆盖技术应用中,相伴而生的农田地膜残留会带来土壤环境恶化、产品质量退化、农业生产投入增加等一系列问题,导致地膜覆盖栽培技术成果演变为‘白色污染’,严重地影响着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李景虹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淀粉等生物质为原材料全生物降解塑料得到全面发展。近年来,全生物全降解塑料率先在商超购物袋、餐饮外卖打包袋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人民群众响应热烈,行业对全生物全降解塑料的关注热情空前高涨。”李景虹说。
据介绍,国内经过十多年的研发与应用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已经能够满足特定作物在特定地域和气候条件下的生长要求。
2021年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出台,指出要加强农膜污染治理,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
为此,李景虹建议,设立试验示范和推广专项预算,加快全生物降解地膜在可行性已经得到验证的地域和作物上的推广应用。“同时要完善降解地膜标准,健全降解地膜评估体系,推行准入制,从源头把关,引导产业规范健康发展。”
“目前,全生物降解地膜的保墒性能和耐候性能在高度干旱地区尚不能满足棉花等作物的覆盖需求,在这些地区和作物上,宜重点加强聚乙烯地膜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管控,尤其是对极限厚度的管控,推进聚乙烯地膜的高效回收、残膜处理设备与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李景虹说。
李景虹认为,在全力推广垃圾分类的大背景下,“十三五”期间,我国绿色塑料产业发展取得了巨大进步,但也存在再生塑料供给不足、生态设计商业化进程缓慢、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低等问题,对此他提出以下建议。
1、确认和加强循环再生的主力地位,增加对领先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建议出台政策对领先企业提供支持,包括将领先企业纳入绿色供应链试点范围,对绿色再生塑料和绿色塑料制品生产和使用企业增加财税支持力度,提供税费减免、优先采购、审批简化等专项扶持。2、推动塑料产业链法规标准建设,突出生态设计的重要性建议尽快出台有引领性、有约束力的政策法规,增大生态设计的权重,提高绿色再生塑料和生态设计的准入门槛。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清晰界定各方的责任,以生态设计指南规范和引导品牌商采用生态设计,贯彻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建立可量化、可追踪、易于理解的绿色塑料产品评价体系和标识标签制度,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相互理解和协作。 3、扩大政企交流,促进国际合作,打造符合国情的塑料产业绿色发展道路管理部门和塑料产业开展定期沟通,拓宽政策对话和反馈渠道,倾听产业链的关切和诉求,搭建产业合作平台,促进产业链各环节协作;积极加强与外资企业的合作,借鉴国际最佳实践、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实现国内外标准规范的互通互认,紧密结合中国国情,建设国际一流的绿色塑料供应链。